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部分省(区、市)开展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试点,并明确试点主题包括运游一体化服务、旅游交通市场协同监管、景区集疏运监测预警、旅游交通精准信息服务等。
运游一体化服务由重庆、青海、宁夏、贵州、江西重点实施。主要举措包括整合旅游交通资源,开展旅游交通综合运行分析,政企合作推动旅游客运班线、景区公交、偏远景区客运服务等资源优化配置,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开展车票、船票、门票等一体化预订和结算服务;提供旅游包车、拼车、直通车、小件快运、房车等个性化接送服务。
旅游交通市场协同监管由山西、江西、湖南重点实施,将加强交通、旅游等部门间信息双、多向整合应用,推动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旅行社、导游、景区景点、包车、班线、汽车租赁、汽修服务等信息查询服务。
景区集疏运监测预警由四川、重庆、浙江、贵州、湖南、青海、山西重点实施,将推动重点景区和周边路网动态运行监测数据跨部门共享,综合利用社会数据资源,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景区的客流预测,开展景区周边路网客流监测预警,并支撑联合开展应急救援服务。
旅游交通精准信息服务由青海、四川、江西、贵州、宁夏、山西、浙江重点实施。重点开展旅游交通特征分析,开发特色交通旅游增值服务产品,创新运用北斗、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精准服务;同时,推动政府部门与互联网企业间信息双向开放,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旅游要素综合信息服务。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旅游等主管部门,形成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负责协调推进试点工作,从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同时要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工作。
此外,《通知》明确,在满足试点主题要求基础上,各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特色,务实拓展试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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