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生态环境局青羊区国控站污染源视频AI智能监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52023000010

二、项目名称:青羊区国控站污染源视频AI智能监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577号10楼 1,48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青羊区国控站污染源视频AI智能监管项目 1、本项目以青羊区君平街、大石西路国控站为中心,开展为期3年的污染源视频AI智能监管服务,主要实现:(1)智能视频监控服务;(2)AI智能识别分析服务;(3)数据存储、AI算法学习升级服务;(4)数据分析服务;(5)监测点动态移机服务;(6)预警信息三级联动服务;(7)数据共享服务。 2、通过建立污染源视频AI智能监管系统,解决目前大气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费时费力、效率低、监管滞后、取证难度大等困境,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率和监管能力。 1、智能视频监控服务 为进一步强化重点管控时段大气环境管理,完善大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大气应急处置能力和反应效率,以青羊区君平街、大石西路国控站为中心,构建1套高点瞭望智能监管系统,一共部署13台监控设备(12个固定点位,1个机动点位),主动对污染源、工地企业、道路及车辆、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控,并自动发送报警信息,提高管控效率。 (1)道路环境智能视频监控服务 供应商需以君平街、大石西路国控站为中心,针对青羊区国控站附近的一环路、芳邻路、龙腾路、大石西路、大石东路、蜀都大道等重要路段,部署道路环境智能视频监控点位,通过视频实时监控道路情况。 (2)工地智能视频监控服务 针对君平街、大石西路国控站周边1km范围区域(包含武侯区部分在建工地)部署工地智能视频监控点位,通过视频实时监控在建工地的情况。 (3)露天烧烤智能监控服务 针对百花巷(接近百花西路9号院)、少陵横街(靠近百花丽都园)部署露天烧烤智能监控点位,实时监控露天烧烤摊营业情况。 2、AI智能识别分析服务 (1)道路环境AI智能识别服务 供应商需通过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对单条道路运渣车、大型货车、清扫车、洒水车、雾炮车这五类车辆的过往数量和频次信息进行识别统计,对道路拥堵情况进行视频分析识别。 (2)工地AI智能识别服务 供应商需通过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判断工地是否存在违规开工的情况。 (3)露天烧烤AI智能识别服务 供应商需通过视频分析识别是否存在露天烧烤的情况。 3、数据存储、AI算法学习升级服务 (1)供应商需提供相关存储服务。并对告警、取证数据经二次审核、校验后同步推送至生态环境局相关存储服务器,保证数据及时性的同时保证取证数据的再次备份。 (2)供应商需提供算法持续学习升级服务,构建案例网络和案例库,将识别结果作为案例样本构建案例样本库,进行持续优化与完善,不断补充、修正案例库,不断调整案例库,在持续自主学习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识别的准确率。 4、数据分析服务 供应商需根据污染源视频AI智能监控数据,结合空气质量监测站数据、企业排放检测数据、现场巡查数据等进行综合分析,定期汇总形成分析工作报告,提供周、月、季度等数据分析报告。 5、监测点动态移机服务 供应商需提供监测点位动态移机服务(每年不超过5次),针对国控站周边污染源进行数据分析及现场核查,根据工地已完工、发现新的工地、农田变化等监管对象变化情况,提供新的布点方案,并提供动态移机服务。 6、预警信息三级联动服务 供应商需提供预警信息三级联动服务,构建预警信息推送规则,通过短信和APP消息将报警信息推送给工地/企业相关负责人、街道办以及网格员、环保局相关负责人。 7、数据共享服务 供应商需为污染源AI智能视频平台预留相关数据接口,根据需求提供监控数据及告警信息与市、区县等数据中心及其他平台共享对接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按照《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中要求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监管要求及数据采集分析要求。 2、在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行业规定,使本项目青羊区国控站污染源视频AI智能监管系统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确保结果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 1,48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辉(采购人代表)林达琼刘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合同约定: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号:51010523210200001925[2023]000252、采购品目名称: C07020200-空气污染治理服务3、监督管理部门:青羊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699817。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4、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青羊生态环境局

地址:青羊区石人南路38号

联系方式:028-87310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弘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一路1024号(派瑞国际)4栋507-508

联系方式:028-80273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先生 刘女士

电话:028-80273119

四川正弘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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