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淳安县公安局2023年视频监控、车辆卡口建设租赁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CGZF[2023]002号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公安局2023年视频监控、车辆卡口建设租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5454000(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环城北路28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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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淳安县公安局2023年视频监控、车辆卡口建设租赁采购项目 淳安县公安局2023年视频监控、车辆卡口建设租赁采购项目 淳安县公安局2023年视频监控、车辆卡口建设租赁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进一步织密我县视频感知网络,提高视频感知智能化水平,推进社会治理感知体系建设,根据《杭州市实施“TWGC”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感知体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要求,拟新建公路、交通主干道等重点路段、路口摄像机300套、道路环保型人脸智能卡口摄像机60套、高空球机10套,并完成后台存储扩容(视频监控保存30天)和人脸分析算力100路扩容 公安局提出建设标准和要求,政府租用的建设方式。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3年(工期2个月) 淳安县公安局2023年视频监控、车辆卡口建设租赁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进一步织密我县视频感知网络,提高视频感知智能化水平,推进社会治理感知体系建设,根据《杭州市实施“TWGC”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感知体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要求,拟新建公路、交通主干道等重点路段、路口摄像机300套、道路环保型人脸智能卡口摄像机60套、高空球机10套,并完成后台存储扩容(视频监控保存30天)和人脸分析算力100路扩容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鹏,王长根,余永璟(采购人代表),张月琴,童桔元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62.0 64.2 60.5 57.0 59.0 60.54 11.05 71.59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联合体) 54.5 57.0 59.0 53.0 52.5 55.2 13.31 68.51
1 杭州宽航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4.5 28.0 28.5 28.0 24.5 26.7 30.0 56.7
1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46.5 48.8 47.0 41.0 47.0 46.06 10.6 56.66
1 浙江展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1.0 39.5 33.5 35.0 32.0 34.2 10.7 44.9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相关文件要求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公安局

地 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年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19885

质疑联系人:凌丽琳

质疑联系方式:13575780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13937

质疑联系人:郭敬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424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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