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牧旅融合发展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332023000049

二、项目名称:牧旅融合发展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公司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1,797,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阿坝州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牧旅融合发展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项目 红原全域文旅大数据中心、红原旅游产业监测平台、红原大数据分析平台升级、红原全域文旅公共服务平台、720全景、县级文旅项目管理系统等建设。(详见采购文件) 以列表方式展示各个系统上报的各类待审核文旅基础资源,支持基础资源的审核及审核结果的查看、以列表方式展示公共文化场馆下各类资源的数据,支持数据的添加、编辑、删除操作、用于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基础信息的管理和维护等。(详见采购文件) 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1)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结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每项服务要求,服务内容,以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和承诺的条款和内容逐项核实履约情况。(2)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结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要求,以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和承诺的条款和内容逐项核实履约情况。(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4)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服务成果文件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修改服务成果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5)采购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视同供应商已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6)如服务成果经供应商3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不接收服务成果,并视作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7)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详见采购文件) 1,797,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远江(采购人代表)王洪罗明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中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代理费收取金额为:27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红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66202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红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滨河路2号

联系方式:15108178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优引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4栋4层403号

联系方式:028-61152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林

电话:028-61152662

成都优引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3日

相关附件: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转载请注明出处。若需了解详细的安防行业方案,或有其它建议反馈,欢迎联系我们

(0)
小安小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