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消防及安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1046

二、项目名称:建筑消防及安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斯耐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6栋1单元10层4、5号 277,357.7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斯耐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运行维护服务 建筑消防及安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1、投标人须提供全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施设备、安防系统及停车场管理系统维护保养服务1项。 ★2、供应商应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9月13日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中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测试检查、不定期检查,坚持周检、月检及季检,每次检查过程要有学院相关工作人员陪同,中标人需检查完毕及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报告,盖章后交由采购人存档;同时还应配合学院建立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档案体系;本项目包含采购人现有建筑消防及安防设施设备系统,不含后期涉及新增建筑(新、改建)消防及安防设施设备系统。 ★3、供应商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该人员在省级(含)及以上主管部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截图),需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为供应商本单位)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驻场服务人员每周一至周五提供驻场服务,具备对学院内消防系统、安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软件、硬件进行独立维护、维修的专业能力,同时协助完成学院保卫处临时安排的消防维保任务。 ★5、驻场服务人员2名。其中消防维保服务人员(1名)需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为供应商本单位)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高处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安防维保服务人员(1名)需具备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及高处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未列入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重点监管“黑名单”。 ★7、消防维保应每月按时上传至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和四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并通过平台出具消防技术服务结论性文件。 ★8、供应商日常驻场维护中,如发现原消防设施不健全或存在消防隐患,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提出合理整改意见。如发现系统设备及零部件等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保卫处发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报告应针对该发现的问题制定详细的解决办法及预计修复日期,经采购人书面批复后中标人可实施修复或更换工作。 ★9、每年消防演习演练供应商应全面配合校方进行组织实施,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及技术支持; ★10、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技术要求有变动时,按照最新的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技术要求执行。 ★(一)其他服务要求: 1、在驻场服务过程中,建筑消防及安防设施存在故障和隐患时,驻场服务人员应及时向保卫处消防管理人员报告,由供应商及时排除。出现重大故障或有突发事件时,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到场开展故障排除或维修工作,并在 24 小时内排除故障隐患。对于不能及时排除的隐患或故障,应及时上报保卫处,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同时提出整改意见报保卫处,同意后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解决,恢复正常状态。 2、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设备、管道、阀门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对机房设备定期除尘。 ★(二)服务质量考核验收方法及标准 1、服务每满3个月,由采购人组成考核小组,按《维护保养服务质量考评表》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评,以考核小组综合平均得分作为最终得分。 2、满意度测评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测评。 3、考评等次分为:合格(90分及以上)、不合格(90分以下)。 4、中标人对上一次考核中存在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完毕的,按该项扣分的最高值的2倍予以扣分。 5、考核结果的运用 (1)服务每满三个月进行一次考核,按考核等次支付维保服务费。考核等次合格的,支付三个月全额维保费(金额=中标价/4,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考核等次不合格(90分以下)的,将90分作为基准分,以中标人在考核中的得分值与基准分的差值作为采购人扣减依据,每差1分扣减三个月全额维保费的1%;考核60分以下的,不予支付当期维保费。 (2)以考核结果为依据,中标人有一次考核综合考评分6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考核不合格,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如中标人有一次考核评分6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考核不合格,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维护保养服务质量考评表》” 277,357.7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雨吴昊宇沙启雷吴爽张仁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采购项目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00023210200031038[2023]04899;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3、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联系方式:028-82680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联系方式:028-87088759、86115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李女士

电话:028-87088759、86115713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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