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智慧门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3000170

二、项目名称:智慧门诊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青霆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西段14号宜宾新世纪购物广场1幢22层19号 658,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青霆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智慧门诊系统建设服务 智慧门诊系统建设服务 质保期间对于人为损坏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外部环境损坏部分,由供应商提供维修,只收取实际材料费(按厂价计算)。除以上因素外其它因设备本身问题产生的维修或更换材料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完成,90日内完成软件定制开发。 要求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和操作使用培训。 658,4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建平(采购人代表)梁齐陈乘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成交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8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翠屏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8225137 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打金街45号
采购计划号:51150223210200001749[2023]00230;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将军街58号

联系方式:苗老师,0831-8224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13111881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111881172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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