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智慧化学实验教学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350001]FJGC[GK]2023021(招标文件编号:[350001]FJGC[GK]2023021)

二、项目名称:福州大学智慧化学实验教学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创元仪器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包1)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3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49.77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宇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包2)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369弄1号313室

中标(成交)金额:47.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福州创元仪器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包1)     比例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美谱达     M4     30(套)     16590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上海宇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包2)     制药工程VR实验平台     宇馨     宇馨V1.0     1(套)     47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新建、徐建生、刘斌琼、苏勤、柯子厚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项目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按照以下标准下浮20%收取。(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帐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1)-3其中:采购包1招标代理服务费:0.7465万元;采购包2招标代理服务费:0.717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63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1采购包2、采购包3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2采购包1资格性审查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福州安格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顶骋(福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宏泰博思科技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未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贵公司资格审查均不通过。

1.3、采购包4资格性审查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顶骋(福建)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华贤实验设备有限公司、福建文宏鑫科技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未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贵公司资格审查均不通过。

2、在资格审查期间,采购包1、采购包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行评标,采购包1、采购包4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3、采购包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3.1价格扣除情况:

(1)贵州锐斯弗科技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制造商为贵州锐斯弗科技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4799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4799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407915元。

(2)上海宇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制造商为上海宇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478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4780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406300元。

(3)北京宏远长丰科技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制造商为北京宏远长丰科技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4795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4795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407575元。

4、备案编号:CGXM-2023-350001-10948[2023]06399。

5、中标日期:2023年09月08日(招标编号:[350001]FJGC[GK]2023021)。

6、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7、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郑莹莹、林锟/0591-83393306、83393307) 、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张秋英/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联系方式:陈永煊/ 0591-22865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  0591-83393306、8339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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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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