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行政中心核心机房基础设施维保服务外包及机房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铅山县行政中心核心机房基础设施维保服务外包及机房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30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HZBCG-2022-YS001#
项目名称:铅山县行政中心核心机房基础设施维保服务外包及机房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96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2B000587777 | 铅山县行政中心核心机房基础设施维保服务外包及机房设备采购 | 1 | 项 | 15896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无需提供)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6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四选一);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1.4.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6.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保证金可以从分公司账户转入。投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若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总公司授权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0日 00:00 至 2022年05月27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05月30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2年05月30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参加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响应政府采购优先政策,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择节能、环保产品。 3、凡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次项目采购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详细了解)。 4、疫情防疫期间禁止无关人员在开标场地聚集,开标当日只允许法定必须到场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5、到场人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电子通行证(须显示为绿色)。 6、较重疫区往来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明或电子通行证(须显示为绿色)。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购买磋商文件后,对本磋商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如对磋商文件存有疑惑,请在投标截止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询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铅山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报本坊路(铅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935337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环球商务中心806-807
联系方式:07938271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793533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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