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智慧消防项目招标

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新郑市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智慧消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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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2-33

2.项目名称: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新郑市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智慧消防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597,104.00元

最高限价:8,597,104.00元

序号:1

包号:新财公开采购-2022-33

包名称: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智慧消防项目

包预算(元):8,597,104.00

包最高限价(元):8,597,104.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量保证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供货期(含安装、调试及机房改造):6个月(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以书面通知为准)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等。

(4)质量保证期:软、硬件自整体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信息传输服务(专线、物联网卡)从开通之日起一年。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7)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8)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限:同质量保证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特别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5月23日至2022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6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6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路口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方式:0371-69971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王明朝

联系方式:0371-55679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朝

联系方式:0371-5567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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