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浙江省财政厅 202214549 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我校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B202203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四、采购内容: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无人机及配套设备 |
1 |
批 |
1.本项目最高限价:_ 20.3 _万 2.详细技术参数见第二章《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四条规定。浙财采监〔2019〕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 投标截止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2.获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投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5.投标保证金:无。
七、投标截止时间: 2 022 年 6 月 1 5 日 0 9:00 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要求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以EMS、顺丰邮寄递交至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09室,王老师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网址):
本次招标将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 09:00 时在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西侧连廊评标室)开标,投标人在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参加开标。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和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其它补充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我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我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或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未按招标公告规定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投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7.电子交易说明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我中心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或非我中心操作原因引起的不能取读U盘“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有疑问,可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支持。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十三、联系方式
1.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09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2703
2.采购人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联系人:吴樟荣联系电话:0579-82282342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3.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24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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