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地区外场感知施工项目(视频监控二期)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6. 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9 . 联系方式 10、其他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重点地区外场感知施工项目(视频监控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重点地区外场感知 (视频监控二期) 系统 建设项目 已由 州市交通运输局 交传 20 2 2 3 7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重点地区外场感知施工项目(视频监控二期),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WCGZ2Q-SG标段,详细情况如下:

《江苏省“十四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重点抓好铁路枢纽、公路客运站、水上旅客、高速公路、危险货物、重点工程及快件寄递渠道等隐患排查治理与专项治理,全面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重点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加强省际联动,强化区域协调,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公路运输安全。推进安全应急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强化远程动态监测防范和突发事件预警处置。

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徐州市现有交通执法信息资源,搭建徐州市交通智慧执法体系工程,从而提高整体交通运行效率,提升综合执法服务水平,实现科学协调发展、带动管理服务升级,并最终促进大数据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深度融合。

本期项目将基于一期项目进行延伸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环城卡口感知(视频监控二期)预警系统(14个监测点)、AR实景地图虚拟化调度系统(2个监测点)、配套网络安全建设完善(2类安全设备)等分项工程建设。(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1.3合同估算价:约460万元

2.1.4工期要求:6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7月25日;试运行30天;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相关 投标人 (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 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即可):

① 2017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电子警察施工项目;

②2017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道路监控施工项目。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的要求:

3.3.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即可:

① 2017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电子警察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②2017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道路监控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3.3.2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资格: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即可:

① 2017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电子警察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②2017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道路监控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无其他在建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申请人自有人员,应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

拟投入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其中 200 元为平台服务费)元/标段 ,图纸每套售价 0 元 /标段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9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

邮政编码:22100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516-85863008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

邮政编码:221000

联 系 人:王春雷、孟宇琪

电 话:18361240904、18811939607

电子邮件:xzjty_ztb_m@163.com

10、其他

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3、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络版)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信息数据应是最新更新的,且投标人不得自行编写,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做否决其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及时核对报表内容,避免报表内容有误,导致评标出现偏差和有误的情况。投标人应认真核查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若发现内容不全或错误,应及时联系系统维护单位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些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4、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5、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5 月26 日,预约截止时间2022年6 月2 日 17 时 30 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 月16 日9 时30 分。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2年6 月16 日 9时30分,截止时间为 2022年 6月16 日 10 时 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9、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 PC端、安卓系统、IOS 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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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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