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云县公安局智能感知视频监控点位建设项目招标

灌云县公安局智能感知视频监控点位建设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6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安防在线 www.anfang.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23-F-ZC3207230002022000024-1

项目名称:灌云县公安局智能感知视频监控点位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2,7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均视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为打造现代化、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升视频图像在支撑疫情防控、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能力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全力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感知应用赋能提升计划,有效发挥视频监控网在打击犯罪、治安防范、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全县所有道路、道路交叉口、快速路出入口等路网架构,结合各级重点单位、要害部门、关系国计民生的生活设施和居民住宅小区等数据信息,进一步优化视频监控网建设顶层设计,按需联通、有效整合视频资源,切实满足政府职能部门、行业条线、企业单位、社会公众视频应用需求,基本实现“全天候、全围闭、全智能”的工作目标。

本项目共包括400W双目全结构化摄像机1005台,高空球机20台及配套的存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安装调试、提交全部项目竣工文档和竣工验收工作。按照边建设边使用的原则,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存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50%前端点位上线,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以上时间节点纳入违约考核)。

合同履行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者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须取得满足本项目建设传输链路资源授权)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有效期内);或者投标人为项目所在地(市级)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3)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8日18:00止;

2.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3.方式:线上获取,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

4.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6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6月22日15时整;

3.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2年6月22日15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灌云县公安局

地址:灌云县东王集镇长安大道东

联系方式:0518-8186863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建设路240号美都新城26幢

联系方式:霍工15150956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警官

电话:0518-81868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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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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