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公安局集中办案点智能化项目公告

金湖县公安局集中办案点智能化项目公告

 

受金湖县公安局的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金湖县公安局集中办案点智能化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金湖县公安局集中办案点智能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6月14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C-2022050036-JH

项目名称:金湖县公安局集中办案点智能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现拟对金湖县公安局集中办案点业务技术用房信息系统建设及相关配套软件、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维护、技术培训服务、验收等进行采购、安装,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对接。

质量: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四)、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4日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14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2年6月14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不见面开标大厅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竞争性磋商投标。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磋商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在磋商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磋商。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3、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4、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6、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85%作为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此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交纳服务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七、“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单一磋商、澄清、公布最终报价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由于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终止。

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项目的下载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

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淮安公共资源版)”。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

5、“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先扫码登录,然后再插CA锁登录系统。扫码登录时,手机定位必须开启,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前进入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虚拟开标大厅)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虚拟开标大厅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虚拟开标大厅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活动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公布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15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必须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锁来解密响应文件)。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淮安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系统”运行无故障。

8、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施,具体包括:

(1)软件设施: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同时必须安装江苏省互联互通的驱动。不得使用360、搜狗等其他浏览器,否则责任自负。

(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推荐使用电信网络,独立带宽在10Mbps以上)、电源(不间断电源)、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上)、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

(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手机:18962289236、1377037047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湖县公安局

地 址:淮安市金湖县建设路31号

联系方式:李磊 电话:13813312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305

联系方式:费工 电话:0517-86865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7-86865566

附件:
6.1金湖县公安局集中办案点智能化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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