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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C2022-XW-F-G001
项目名称:寻乌县智慧停车社会合作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一
序号:1
项目名称:寻乌县智慧停车社会合作项目(国内服务)
数量:1
单位:项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预算单价(元):20,000,000.00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年。其中第一年为建设期及试运营期。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2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1年(或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须包含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其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有所致单位,则所致单位须为赣州市恒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提供2021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1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赣州市恒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寻乌县长安大道138号二楼(烟草公司往加油站方向50米)
3.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以邮件方式发送到:hc2829779@163.com,邮箱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售价:¥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如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1.投标报名表:供应商下载填写《投标报名表》,加盖公章后,至赣州市恒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138号2楼)获取文件或者发送至邮箱。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1份或电子招标文件1份。
5.开标事项通知:
(1)各响应单位参加开标活动的携带《进入寻乌人员健康状况申报表》和《告知书》(见附表一、二,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确认)或开标现场填写并实行扫码实名登记,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响应单位代表提前到达开标现场,以做好防疫登记。
(2)各响应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响应单位代表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在进入代理机构门口测量体温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入场进行防疫登记并签到。为减少人员流动,凡进入开标工作区域的,一律不能随意走动,宣布评审结果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统一离开。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工作区域: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中、高风险疫区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属于上述情况的响应单位代表,可在开标工作区域门口检测岗处递交响应文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
(4)自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结束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本人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行业监管部门和代理机构。
(5)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标工作区域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严禁吸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严禁聚集交流,做好健康防护,维护好开标工作区域卫生和秩序。
各响应单位对上述有关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详细咨询。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本项目将根据当地最新的《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执行,请各响应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寻乌县通用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寻乌县人才公寓A栋三单元
联系方式:钟先生17770138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恒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寻乌县长安大道138号二楼(烟草公司往加油站方向50米)
联系方式:温先生0797-282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797-282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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