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闽侯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闽侯县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贤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21]FJSXY[GK]2022002、闽侯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闽侯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6-3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1]FJSXY[GK]2022002
项目名称:闽侯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7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537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37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020303-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1(批) 本次采购项目为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产品。本次采购标的为新增室藏档案约1500000页,其中文书档案约120000页,其他为新增诉讼档案。(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不做真实依据,具体数量以实施过程中完成并验收的数量为准,后续数量如有增减均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最终支付金额按采购人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7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天内实施计划,12个月内完成交付。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资格承诺函描述:1、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闽侯县财政局转发《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描述: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福建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2描述:投标人须在县级(含)以上档案局备案并具有《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未有查询结果,将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6-09 17:25至2022-06-24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6-30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1#楼4层01室-01、02 – 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人民法院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
联系方式:13509320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贤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1#楼4层01室-01、02
联系方式:0591-87529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宏、林文哲、陈德立
电 话:0591-8752962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贤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贤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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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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