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G2022015
项目名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5,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5,6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
(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货物采购电子商务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1(项)详见采购文件1,796,740.00-
1-2其他货物OTM互动新零售系统1(批)详见采购文件283,140.00-
1-3其他货物新媒体营销平台1(批)详见采购文件225,72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及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台式计算机、空调机、激光打印机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所有计算机类产品需安装正版中文操作系统(不允许安装Windows8操作系统)(投标时提供投标人书面承诺函)
(3)本项目采购3匹空调机7台(投标时提供投标人书面承诺函,承诺满足台数及匹数)。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5日至2022年06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出现下列情况无法完成流程的,该采购项目作废标处理:
1)因不可抗力的;2)突然断网断电,在1个小时内仍无法修复的;3)遇到紧急技术问题拨打开标评标服务专线后,在1个小时内云平台客服确认故障无法解决的。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的相关操作请查阅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help/)提供的详细操作指南。
5.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30分钟签到,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约定为准;投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30分钟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东湖
联系方式:0754-83582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4楼
联系方式:0754-88179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焕浩、刘祺浩
电话:0754-83582515、0754-88179796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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