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公路设施基础数据维护管理项目(项目编号:GSZC-2022-G-009)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公路设施基础数据维护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GSZC-2022-G-009)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路设施基础数据维护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C-2022-G-009
项目名称:公路设施基础数据维护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115.0万元
最高限价:11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5 75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第1包:公路养护设施量统计、数据库统计数据维护及电子地图更新项目,包括:国省级公路(含高速公路)养护设施量统计、基础数据库及电子地图更新维护;农村公路(县级公路、乡村公路)养护设施量统计、电子地图基础数据更新统计与数据维护、系统升级改造。出版印刷登记册与手册;年度内有关公路设施量相关统计、统计数据分析与应用、电子地图应用以及技术培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2包 40 40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第2包:本项目主要包括桥梁养护管理系统整合实现涵盖天津市关于“中小桥梁管理系统应用”、“大桥特大桥管理系统应用”以及“高速公路桥梁管理系统应用”的省级公路桥梁管理系统平台与相关管理功能,建立“一省一平台”要求,实现部省数据对接、联动,桥梁基础数据迁移与数据审核、建立干线公路(含高速)桥梁养护科学决策系统,编制《天津市公路桥梁管理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第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技术服务期限应包含后期技术服务部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2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技术服务期限应包含后期技术服务部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2年度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2日2022年06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现场获取: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线上获取:须将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guoshenggongsi@163.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包号;3、供应商名称;4、联系人;5、联系方式;6、供应商联系邮箱;7、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分为2个包,采用不兼投原则,选取每个包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上推荐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供应商在多个包均排名第一,优先选择其投标报价较高的包中标,其余包推荐第二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联系方式:张艺,022-24139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联系方式:022-23859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晓东
电 话:022-23859185、1863097981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009.pdf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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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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