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非密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非密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公安局委托,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0]FJMHZB[CS]2022002、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非密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非密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7-15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FJMHZB[CS]2022002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非密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7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78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1001-设计前咨询服务 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 1(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书》中“采购内容及要求”及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78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180个日历日之内。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a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a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明细:a14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描述:1、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供应商无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也可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明细:a1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1、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21]366号)规定,供应商应是具有“通信信息”或“信息化”等专业资信的工程咨询单位。供应商应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查询结果的完整页面打印件或截图。打印件或截图须体现咨询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明细:a1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部分应由具备信息化或智能化施工图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承担。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将施工图设计部分分包给具备信息化或智能化施工图设计甲级资质的中小企业,若分包应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企业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若无分包,应提供供应商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6-24至2022-07-01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7-15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州市本级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五层房310C – 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7-1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州市本级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五层房310C –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A-110-JC-202112-B2321-ID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联系方式:0591-87026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五层房310C
联系方式:0591-83637606、130238714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炜、陈于捷
电 话:0591-83637606、13023871420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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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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