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超年限卡口、监控设备更换改造工程招标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超年限卡口、监控设备更换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安防在线 www.anfang.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20220431

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超年限卡口、监控设备更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90,499.5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超年限卡口、监控设备更换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590,499.5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90,499.53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交通管理设备

采购标的:卡口监控设备替换

数量(单位):1(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3,590,499.53

最高限价(元):3,590,499.5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07月20日00:00:00至2022年10月20日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超年限卡口、监控设备更换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其他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超年限卡口、监控设备更换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必须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完整的2020年或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29日至2022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07月1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至1782136728@qq.com邮箱,报名资料审核完成后联系代理公司缴纳报名费,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文件发售时间缴费登记的,视为无效。

(3)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7)请各投标人购买竞争性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地址:安康市江北安康大道

联系方式:0915-8108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2室

联系方式:18891555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

电话:1889155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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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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