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菜园子镇闫家坨子村排水及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菜园子镇闫家坨子村排水及亮化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到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1308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7月21日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GCZB-20220713;
项目名称:菜园子镇闫家坨子村排水及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3049万元;
最高限价:238.3049万元;
招标内容: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如投标文件中漏报或错报,均视为该项目的报价已含在其他项目之中;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2年10月30日前竣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半年(2022年1月-2022年6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状况良好。
3.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提供近半年2022年1月-2022年6月),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中标后应按吉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相关规定(关于印发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治欠【2021】1号文件要求,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简称专用账户)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一份到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1308室)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
(6)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社保证明;
(7)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8)近半年(2022年1月-2022年6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依法缴纳税收,应提供企业所在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
(9)近半年(2022年1月-2022年6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企业所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1)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正式雇员,社保必须能够网上查询(提供查询网站、网址、账号、密码),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委托代理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不允许更换;
3.2磋商文件10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1日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惠市菜园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德惠市菜园子镇菜园子村
联系人:王凤梧
联系电话:0431-87520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1308室
联系人:汤鹤
联系电话:0431-80534709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德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238985
长春市招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住建厅招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鹤
联系电话:0431-80534709
qq邮箱:13044130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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