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南浔镇美丽城市雪亮工程(2022智安乡村)信息化服务项目招标

南浔镇美丽城市雪亮工程(2022智安乡村)信息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安防在线 www.anfang.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地采字2022-208

项目名称:南浔镇美丽城市雪亮工程(2022智安乡村)信息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8,0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2,5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南浔镇所属辖区内人脸、微卡、音柱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250,000 .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南浔镇智安乡村建设人脸、微卡、音柱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750,000 .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标项2: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至2022年08月0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3.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3.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9:30

4. 开标地点(网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61-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①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②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③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或政采云线上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处理质疑事项等相关文书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④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⑤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⑥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

⑦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⑧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浔镇人瑞路38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牟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05828343

质疑联系人:严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2-3912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蜀山路199号4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宇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068197

质疑联系人:经办员

质疑联系方式:0572-20681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南浔区财政局

地    址:/

联系人 :孙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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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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