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总队购置警用无人机装设备项目(项目编号:CQZB-2022-D-000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总队 购置警用无人机装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CQZB-2022-D-000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购置警用无人机装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三楼会议室2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8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ZB-2022-D-0003
项目名称:购置警用无人机装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67.6万元
最高限价:67.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7.6 67.6 飞行器 购置警用无人机装设备,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 提供所投产品3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合同规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单位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开标当天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投标单位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9日2022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三楼会议室2
方式:电汇或直接购买。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8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三楼会议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以现金形式支付,携带U盘) 2、电汇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汇款凭证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超千(天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serafina_tj@163.com)。 注:1、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2、自缴纳文件费用(标书费500元)之日起,需要开具标书费发票的单位,须在30日内到我公司领取发票,过后不予补开。 3、电汇请先将其他信息发送到本公司邮箱,审核通过后,我们会发送汇款账户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总队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26号
联系方式:1762236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超千(天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三楼
联系方式:18622114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煜
电 话:18622114969

超千(天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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