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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S2022-0521
项目名称:沧州市新华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257,093.00
最高限价(如有):7,257,093.00
采购需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南》、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新华区46个小区补点建设人脸识别摄像机、车辆抓拍摄像机等智能前端,预算资金559.8978万元;在辖区71家党政机关安装人脸识别摄像机,在辖区4所中学安装测温扫码刷脸一体机,预算资金20.7557万元;在智慧社区警务室和街面警务室规划购置VR安防系统、执法终端、身份证和交管业务自助办理服务机等设备,预算资金145.0558万元,总计约需资金725.709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其它
4.售价:0元(人民币)/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0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4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沧州市新华区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585862;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8815588;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方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未按要求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本级
地址:沧州市清池大道
联系方式:0317-5523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万泰阳光花园底商107铺
联系方式:0317-881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倩
电话:0317-881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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