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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湖南阳光-FC2022-001
项目名称:丰城市中心城区部分路口增设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人脸识别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70,000.00元
最高限价:1,996,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条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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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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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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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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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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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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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购 2022F00063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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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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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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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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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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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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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购 2022F00063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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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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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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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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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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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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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购 2022F00063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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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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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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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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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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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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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购 2022F00063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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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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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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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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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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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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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购 2022F00063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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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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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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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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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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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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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购 2022F00063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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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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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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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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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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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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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购 2022F0006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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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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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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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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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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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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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购 2022F00063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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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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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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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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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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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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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实施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评审现场网上核查);
5.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21日00:00至2022年07月28日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08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丰城市市民中心三楼开标三室(丰城市河洲街道府佑东路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电子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锁)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按相关所示界面进行相应操作,开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②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询标时长:20分钟)投标人须在线及时回复询标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无回复,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③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设置为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④递交原件:现场递交原件环节改为将参与本项目所有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提出询问。
2.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
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代理公司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5.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丰城市龙光东大道1239号
联系方式:13879570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丰城市国贸大厦3号楼1209室
联系方式:15083956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
电话:1508395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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