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媒体融合的电视高清化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民生频道演播室的高清融合改造)

镇江市 “基于媒体融合的电视高清化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货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基于媒体融合的电视高清化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基于媒体融合的电视高清化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民生频道演播室的高清融合改造) 已经 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 镇文广司[2022]4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 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民生频道演播室的高清融合改造;? ;(招标范围、数量及规格等)
2、交货地点: 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90天内确保完成采购货物的交付
4、货物预估价约(万元): 360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S202207749003001 基于媒体融合的电视高清化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民生频道演播室的高清融合改造) 民生频道演播室的高清融合改造; 90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 ①、在投标人所在国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所选货物(或服务)的原厂商授权书以及对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原厂商投标货物单价金额低于5万元的除外)。 ③、投标人及原厂商应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及原厂商应依法承担责任。
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其他条件: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分值40分,商务条款评分15分,技术性能及技术方案40分,投标人售后服务5分。 2投标报价(40分) 2.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价如有缺漏项,评标时须将其它有效投标文件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价,缺漏项达到或超过15%(不论是数量还是金额)均视为不实质性响应; 2.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3.投标文件中如果申报了非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和产品,评标时不予以折价降低评标价; 4.投标人的报价经勘误和缺漏项修正、商务偏差调价后的累计值作为该投标人的评标价。 2.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3.商务响应(15分) 3.1综合实力:1、由评委专家根据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软硬件设施、发展情况、财务状况进行综合打分,总分3分。优良3分;较好2分;一般0-1分。) 2、由评委专家根据投标人企业认证(如ISO9001、ISO14001、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2018)、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中国企业信用评估中心的《质量、服务、诚信AAA企业》、纳税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信用证书)等情况进行评审,每一项企业认证及荣誉证书加0.5分,最高加4分; 备注: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还需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完整显示供应商名称),否则不予认定。 3.2企业业绩:由评委专家根据投标人2017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的,标的金额不小于150万元的有效业绩案例,进行综合评审,满分8分:省级电视台业绩,每个1分,最多得4分;地市级电视台业绩,每个0.5分,最多得4分; 备注: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项目内容、项目性质等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8分) 4技术性能与系统方案分(40分) 4.1技术性能;由评委专家根据投标人所投的主要软硬件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基本分10分,1.关键条款(带★号条款)有一条不满足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参数(带▲号条款共10项)有正偏离的,每个有效正偏离加1分,有负偏离的,每个有效负偏离项扣1分。总体加分满分为止,扣分扣完为止。 备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4.2技术方案;由评委专家根据投标的技术方案,对系统安全可靠性、规范性、先进性、适用性、开放性、易用性、可维护性、通用性、兼容性、舒适性以及线路图、设备布置图的完整合理性、投标应答文件编制的质量等要求进行打分。优良10-15分;较好6-9分;一般0-5分。 4.3项目服务与实施方案;1.项目服务: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经理和服务团队经验、能力打分;2.方案实施及验收: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实施组织方案、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技术管理方案、成品保护措施、突发情况下应急保障措施、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验收方案等打分。优良4-5分,较好2-3分,一般0-1分。 5投标人售后服务(5分) 5.1售后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下列资料打分:投标人的免费质保期限、质保期内服务承诺、免费质保期外服务方案、其它服务承诺优良2-3分;较好1-2分;一般0-1分。 5.2培训:根据投标人提交的培训方案打分优良2分;较好1分;一般0-1分。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5.0 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 ,于 2022年07月28日00:00至2022年08月01日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 0511-88968012 ,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 4009980000 )。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1)合同签订两周内,招标人按人民币结算部分总价的20%支付定金; (2)设备到场初验合格两周内,招标人支付按人民币结算部分总价的30%; (3)安装集成完成,系统试运行(三个月)正常,通过招标人整体验收一个月内,招标人支付按人民币结算部分总价的45%; (4)余款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在项目要求免费质保期满(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遗留问题全部解决后一个月内,结清或扣罚。 2、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2年7月28日00:00至2022年8月1日24:00; 6、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网上评标,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和标书评审所需的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标书中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编入投标文件。 7、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管单位: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监督电话:0511-85220675 )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27栋403室
联系人: 李倩怡 联系人: 朱霞
电话: 13655289402 电话: 13815484620
传真:   传真: 0511-88888227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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