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交通监控设备及交通设施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见面)变更公告

交通监控设备及交通设施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见面)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ZSRCG-2022-07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通监控设备及交通设施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见面)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项目名称:交通监控设备及交通设施项目 2、项目编号:FZSRCG-2022-0710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圆整(¥40000.00元)。 投标人采用转账、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有备注项的应注明项目名称)。 采用转账的应在 2022年08月24日上午09:3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转账需以到账为准。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任选一家银行。 账 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生成。 注:①本项目转账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及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账号中,未按照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中本单位的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③缴纳成功的投标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在公共资源网站打印,非银行打印回单)。 更正为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圆整(¥40000.00元)。 投标人采用转账、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有备注项的应注明项目名称)。 采用转账的应在 2022年08月24日上午09:3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转账需以到账为准。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任选一家银行。 账 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生成。 注:①本项目转账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及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账号中,未按照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中本单位的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③缴纳成功的投标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在公共资源网站打印,非银行打印回单)。特此更正说明。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

地址:铅山县河口镇鹅湖大道90号

联系方式:1872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复兴南路7号

联系方式:1397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87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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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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