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天津市宁河区2022年智能交通设施运维项目(项目编号:BESZB-202208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2022年智能交通设施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BESZB-202208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宁河区2022年智能交通设施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东丽区保利昆仑大厦23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ESZB-20220801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2022年智能交通设施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1.8万元
最高限价:111.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11.8 111.8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本项目主要负责对区域内现有90处电子警察、卡口、违停抓拍、信号灯、隔离护栏、防撞桶等设施进行维护维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运维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19日2022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保利昆仑大厦23层
方式:网上获取或现场领取。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保利昆仑大厦23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8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保利昆仑大厦23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报名办理流程: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登记表(见附件)及文件费汇款凭证发送至我单位邮箱909695306@qq.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及包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2、现场报名办理流程: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获取; 3、文件费汇款凭证; (1)磋商文件:300元。 (2)以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对公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文件费。收款人:贝尔思(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1229077632107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复兴路支行,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实际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磋商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9号
联系方式:022-69593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贝尔思(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保利昆仑大厦23层
联系方式:15612176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广
电 话:15612176664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及供应商登记表.rar

贝尔思(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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