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系2022年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公告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系2022年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0]BYZB[CS]2022004-1、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系2022年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系2022年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05 08:4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BYZB[CS]2022004-1
项目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系2022年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8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50000元
磋商保证金:1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0199-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教育技术课程设备资源 1(批) 详见磋商文件 150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188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88000元
磋商保证金:188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竞赛平台 1(批) 详见磋商文件 188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33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30000元
磋商保证金:33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软件生产性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磋商文件 330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50000元
磋商保证金:4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产教融合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磋商文件 450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5: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00000元
磋商保证金: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1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物联网1+X考核站点设备 1(批) 详见磋商文件 6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包2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其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注: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包3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包4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包5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其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注: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本项目无特定要求,供应商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特别提示描述: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应有单位负责人和供应商代表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3)明细: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描述: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选择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包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本项目无特定要求,供应商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特别提示描述: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应有单位负责人和供应商代表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3)明细: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描述: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选择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包3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本项目无特定要求,供应商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特别提示描述: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应有单位负责人和供应商代表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3)明细: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描述: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选择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包4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本项目无特定要求,供应商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特别提示描述: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应有单位负责人和供应商代表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3)明细: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描述: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选择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包5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本项目无特定要求,供应商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特别提示描述: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应有单位负责人和供应商代表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3)明细: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描述: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选择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8-24至2022-08-31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9-05 08:45(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层(开标室) – 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9-05 08:45(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层(开标室) –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
联系方式:13599067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0591-8787211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罗娴静
电 话:0591-87872110-809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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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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