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宽甸法院派出法庭“五化”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宽甸法院派出法庭“五化”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9 月 1 6 日 1 3 点 0 0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39923
项目名称:宽甸法院派出法庭“五化”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57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570,000.00元
采购需求:满意度评价系统、智能融合法庭、自助综合诉讼服务设备室内版、自助综合诉讼服务设备室外版、一体化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裁判文书统一输出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 年 8 月 26 日 至 2022 年 9 月 1 日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8:30 至 11:00 ,下午 13 : 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 年 9 月 1 6 日 1 3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 (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5、、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下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15682718@qq.com)后致电13130535511进行报名确认。邮件主题(宽甸法院派出法庭“五化”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具体材料:1、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及电话确认为准。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注:如果疫情发生变化出现特殊情况,一切按照疫情管控防控措施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 人民法院
地址: 宽甸镇府前西街24号
联系方式: 0415-5815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金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丹东市滨江西路8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 131-3053-5511
邮箱地址: 415682718@qq.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金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15902595810999000000000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宫瑶
电 话: 131-3053-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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