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赤龙南街道办事处机关 赤龙南街电子警察项目 (项目编号:ZTXMGL-2022-12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赤龙南街电子警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92号C92文创园J7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XMGL-2022-127
项目名称:赤龙南街电子警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0万元
最高限价:19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96 |
196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西青区赤龙南街电子警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0月31日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02日 到 2022年09月08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92号C92文创园J701室
方式: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92号C92文创园J7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92号C92文创园J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赤龙南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赤龙南街泽恩路30号
联系方式:022-8529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92号C92文创园J701室
联系方式:022-2351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2-23513888-8005
天津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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