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不动产登记业务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06342217@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电话:1830293400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D-2022110XM
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业务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不动产登记业务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触摸式终端设备 | 自助终端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1,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不动产登记业务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不动产登记业务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不动产登记业务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8)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16日 至 2022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06342217@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电话:1830293400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长安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2号楼4层405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2号楼4层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因疫情防控需求,本项目进行线上获取文件: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06342217@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电话:1830293400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
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地址:朱雀大街中段朱雀云天大厦
联系方式:85569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18302934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嵇磊
电话:18302934002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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