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生态环境局秸秆焚烧视频监控系统Ⅱ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秸秆焚烧视频监控系统Ⅱ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200-01332
项目名称:铁岭市生态环境局秸秆焚烧视频监控系统Ⅱ期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90,000.00
最高限价(元):2,790,000
为有效治理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需部署热成像云台监控系统,以高空视角覆盖秸秆禁烧区域,并在后端指挥中心建设一套综合监控预警管理平台,及配套存储、指挥中心大屏等,提升我生态环境局及下属职能部门的管理服务能力,打造高清可视,智能感知的实战业务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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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型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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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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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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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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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光谱云台网络摄像机(≥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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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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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安装及3年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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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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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寸3.5mm拼缝LCD显示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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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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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安装及3年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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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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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MI线缆-拼接屏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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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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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安装及3年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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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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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寸拼接屏落地式支架(标准直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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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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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安装及3年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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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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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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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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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安装及3年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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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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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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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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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安装及3年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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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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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综合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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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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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安装及3年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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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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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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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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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安装及3年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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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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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智能可视化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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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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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安装及3年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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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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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配套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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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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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安装及3年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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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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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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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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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安装及3年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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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响应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0月0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电子文件线上递交,纸制文件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2.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651389777@qq.com)并电话确认024-72275525刘女士: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3.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5.来自风险地区人员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且行程码及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参与开标。具体以铁岭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联系方式: 024-79890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
联系方式: 024-72275525
邮箱地址: 165138977@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铁岭市银州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2002009221136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旭
电 话: 024-7227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