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医院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JHCG-2022-A-00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通过电子邮箱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04日 09点15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2-A-006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医院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30.577万元
最高限价:130.57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30.577 | 130.577 | 台式计算机 | 17台,详见磋商文件 |
台式计算机 | 10台,详见磋商文件 | ||||
台式计算机 | 239台,详见磋商文件 | ||||
台式计算机 | 34台,详见磋商文件 | ||||
液晶显示器 | 100台,详见磋商文件 | ||||
激光打印机 | 5台,详见磋商文件 | ||||
激光打印机 | 1台,详见磋商文件 | ||||
多功能一体机 | 1台,详见磋商文件 | ||||
针式打印机 | 8台,详见磋商文件 | ||||
针式打印机 | 1台,详见磋商文件 | ||||
条码打印机 | 8台,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中标单位需提供中标的计算机主机配置一和计算机主机配置三各1台,且安排一名工程师,参与主机测试,分别安装PACS系统和四级病历系统及医保等相关系统和环境。保证在该24小时内主机可以达到使用要求且运行稳定,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全部中标机器到医院指定地点。如果在该24小时内提供的测试机不能达到使用或运行稳定的要求,医院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等同于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等同于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还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缴付社保的证明资料(如法人参加,可提供单位社保证明)。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到 2022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箱获取。
方式:报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按附件格式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连同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扫描后,发送至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报名邮箱“jhzfcgzxbaoming@163.com”(扫描件每页上必须加盖有供应商公章),项目分包采购的请注明准备参加投标的包号。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我中心将于收到报名邮件次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2:00前对供应商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邮箱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回复发送本项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于该日下午反馈收件信息“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至我中心邮箱,未及时反馈收件信息的视同当日已收悉《竞争性磋商文件》。在非本项目获取时间内发送的以及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邮件我中心将不予受理。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如放弃参加的,须至少于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中午12:00前向报名邮箱发送放弃参加磋商的情况说明。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04日 09点15分 (北京时间)。
地点: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1号静海区财政局4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医院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大街14号
联系方式:022-68924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1号静海区财政局406室
联系方式:022-63032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诗语
电 话:022-63032580
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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