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鄞州区“耕地智保”场景应用高位视频监控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22269
项目名称:鄞州区“耕地智保”场景应用高位视频监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5320000
最高限价(元):153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鄞州区“耕地智保”场景应用高位视频监控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53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要求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高位服务设施的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后提供五年的高位视频监控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前,经采购人确认并报财政备案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直至五年服务期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须在2022年11月9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收件人:叶欣 联系方式:0574-27820692、18268652860
(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开标当日,如当地有最新防疫措施,投标人应按照最新防疫措施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3930
质疑联系人:包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4-28855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37号(12-1)
传 真:0574-87179089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豪迪、缑子末、曹景恺、徐炅灵、何云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820692
质疑联系人:综合部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278206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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