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办公场所装修项目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办公场所装修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2】E020141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碧湖城市广场(北江滨路与湖滨路交汇口西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智能化工程,主要包括7-10层的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系统、会议系统、档案室及机房动环系统、智能化机房建设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办公场所装修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接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单项工程造价200~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属于中型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8650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化工程验收规范》等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④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9日 08:3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9%)。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1月09日 09:30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按漳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2)电子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证)。投标人以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漳发改法规【2022】2号文关于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使用电子保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9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响路44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029801,传真:/

联系人:小吴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4号办公楼一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QGC888@163.com

电话:0596-2169919,传真:/

联系人: 小赵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

联系电话:0596-21281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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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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