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胸科医院 天津市胸科医院双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TGP202211001G)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胸科医院双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楼313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GP202211001G
项目名称:天津市胸科医院双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786.4575万元
最高限价:2786.457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2,786.4575 |
2,786.4575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硬件:内网建设、应急接入区、集成平台、第三方业务区、容灾业务区、两院区备份、安全建设、统一运维、服务;软件:双院区升级改造、医护一体化建设、电子病历改造、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建设、单点登录建设、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分析系统、临床集成视图、标准数据集建设、共享文档库建设、MDT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满足双院区业务运行的软、硬件30天交付,其他软件升级180内天完成交付,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软件部分5年7*24小时、硬件部分5年7*24小时免费服务并包含所有软硬件升级服务(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09:00-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0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若法人授权采购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6)提供授权人本单位职工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其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① 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②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03日 到 2022年11月09日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楼313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携带:①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前往代理公司获取文件,现场领购。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胸科医院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台儿庄南路261号
联系方式:02288185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楼
联系方式:022-23543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喆
电 话:13821730956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