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2022年交通管理设施养管运维服务项目(高新区)(项目编号:YFGP-2022-A-011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2022年交通管理设施养管运维服务项目(高新区) (项目编号:YFGP-2022-A-011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交通管理设施养管运维服务项目(高新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GP-2022-A-0112
项目名称:2022年交通管理设施养管运维服务项目(高新区)
预算金额:162.0717万元
最高限价:162.071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62.0717 162.0717 其他服务 为保证本项目区域范围内交通管理设施齐全有效,提升交通设施整体水平,对区域内老旧设施及缺失点位进行提升改造,现组织采购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及路口电子警察等设备并对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提供日常的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月。所有备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1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1个月)。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2022年0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02日2022年11月09日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734号
联系方式:022-66977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联系方式:022-26491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彩虹
电 话:15620607854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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