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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JF-2022-018
项目名称:资溪县智慧安防社区建设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最高限价:7,038,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抚资购2022F000758307
采购条目名称:智能安防小区建设二期
数量:1
单位:件
采购预算(人民币):8,000,000.00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响应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响应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响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响应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非企业单位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开标前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函原件);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
(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地址:资溪县新政务服务中心2楼企业征信窗口电话:0794-5792228
(3)同一总公司下属单位所有分公司只能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出示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
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最多3家)。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报名。
7)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其他相关事务。联合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参与合同谈判并与招标方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比例为40%,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采购份额比例为60%。
(6)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中标后可执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2日00:00至2022年11月28日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rggzy.jiangxi.gov.cn/)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12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2.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具体详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所有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22号)和《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抚财购[2022]1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溪县公安局
地址:资溪县城北大道
联系方式:0794-5791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捷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抚临路2号
联系方式:15107047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主任
电话:0794-579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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