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庙岭精细化指挥中心配套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红庙岭精细化指挥中心配套硬件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委托,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00]ZMGC[GK]2022003、红庙岭精细化指挥中心配套硬件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红庙岭精细化指挥中心配套硬件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2-1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ZMGC[GK]2022003
项目名称:红庙岭精细化指挥中心配套硬件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010699-其他输入输出设备 其他输入输出设备 1(批) 车辆进出管理配套硬件、电子巡查配套硬件、视频监控配套硬件、地磅称重及电量视频监管配套硬件、监管作业人员配套移动式监测设备、会议设备。 600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 (2)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资格承诺函(若有)描述:根据榕财采(2021)52号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合同包,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合同包,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1-24 14:55至2022-12-09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2-15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 – 1号开标室B-福州晋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村
联系方式:0591-87919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
联系方式:0591-87892790-6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小江
电 话:0591-87892790-605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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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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