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职业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GDGP-2022-A-059)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职业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DGP-2022-A-059
项目名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职业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1113万元
最高限价:67.111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67.1113 | 67.1113 | 行业应用软件 | 钢铁生产智慧集控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属于学院2022年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钢铁智能冶金专业群建设中的示范性冶金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任务。本项目是为了提高钢铁智能冶金专业群适应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要求,对接产业转型升级,融合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打造成集教学、实训、培训、科研、竞赛、科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货到及安装调试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2)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3. 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由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25日 到 2022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方式:(1)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A.选择“现场获取”形式: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文件费用;B.选择“网络获取”形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邮箱(jinguangdagp@163.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网上报名”,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报名须知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22-23772818);(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0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2月0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0000元(供应商须以支票、电汇等其他法规规定的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至截止时间如支票出现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注:(1)汇款必须是磋商供应商对公账户,汇款用途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2)支票填写要求:支票须规范清楚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用途等各项,否则影响到账时间,后果自负。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华苑支行;行号:102110001001;账号:0302017119300288227;名称: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学海道38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22-26983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22-23772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2-23772818
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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