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信息系统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HTZC202202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信息系统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络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19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C2022023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信息系统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96.0万元
最高限价:9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96 | 96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服务水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服务营商环境、便利广大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全面推进全市公安出入境水平全面提升。结合我局现有入境人员疫情防控研判、24 小时自助取证、滨海机场前往港澳签注应急办理、六合一智能办证设备、赴港澳智能签注设备管理等工作要求,需对硬件设备运维及应用软件系统运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28日 到 2022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方式
方式:网络方式获取流程:(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文件费。(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帐号:77100078801500000045。(3)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截图、供应商营业执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tianjinhongtuo@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注: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为有效。】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19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桂苑路18号C座五楼商学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
联系方式:王警官,022-244591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55号-2412
联系方式:陈工,18622861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622861505
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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