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人才公寓项目监控系统采购邀请函

特别提示:

根据工程进展需要,决定就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人才公寓项目监控系统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注意以下特别提示:

1. 请认真阅读本采购公告,按照项目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 如对本邀请书内容和要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存在影响公正评审的条款、项目,请立即向本项目联系人提出,以避免响应无效;

3. 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线上(校外人员进校线上申请指南:http://bwc.njtech.edu.cn/info/1015/1006.htm)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栏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授权代表全部从江浦校区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如驾驶车辆入校,校内车速不得超过30km/h,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

(3)授权代表进入我校校园期间均需佩戴口罩,相互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接触与采购项目无关的我校教职人员和学生;

(4)校外人员进校线上申请指南:http://bwc.njtech.edu.cn/info/1015/1006.htm

入校申请通过审批后,校外人员入校前请扫校门口的入校二维码进校;

(5)校内审核人王皎:工号20043,手机号:15895329270。

一、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人才公寓项目监控系统

二、 采购方式: 竞价邀请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数量、预算

详见《竞价文件》

(二) 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

根据我校在建项目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人才公寓项目进展,需配置监控系统,主要内容包含:完成监控系统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等。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我校该项目的监控系统报价,我们将根据各受邀单位的报价,由学校招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可靠、专业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有关报价及要求具体如下:

1、 报价技术参数及范围 :详见竞价文件中的设计图纸及报价清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报价要求 :响应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运输、安装、材料搬运费、脚手架、调试、培训、验收、安全文明施工费、质保期内的维护费、新冠疫情防控费用、税金等相关全部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以及与总包配合等所有费用,结算时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3、 合同工期 :接甲方通知进场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4、 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国家相关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5、 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的工程款。

(2)乙方报送结算资料,经甲方审计处或第三方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

(3)经甲方使用,质保期(2年)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审定价的3%的余款(无息)。

注意事项:每次付款时,承包人均需开具等额的正规发票。

6、 质保期限 :2年,计算时间以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

7、 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质保期满后,乙方仍提供维修服务,且只收取成本费。无论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均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四、响应须知

(一)响应供货商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供应商,需提供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

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未经采购项目负责人允许不得分包、转包。

(三)响应文件的内容构成

1、竞价书

2、投标报价表

3、授权委托书

4、有关技术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工程进度表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委托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关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5)近五年来有监控系统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相关内容合同)

6、对本项目响应产品的技术指标、工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的响应情况;

7、完工后,质保期期限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8、响应供货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材料;

9、响应供应商无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10、响应供货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网站、E-mail联系方式;

11、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的格式详见《附件1:竞价文件》。

(四)响应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采购邀请书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五)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或存在可选择报价;

2、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的内容)存在不符合的;

3、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三项及以上不响应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一年内在本校采购活动中履约行为出现差评的。

(六)响应文件的份数及密封

1、装订: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

2、封装:响应文件须按分包号分别独立装袋密封封装,封口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正本1份,副本2份 ),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外包装上要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货物名称及响应供货商名称(盖公章),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未按要求投递的响应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七)成交原则

1、 评审办法 :本次自行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处依据竞价文件、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组织评审。

2、 成交原则: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成交价法。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根据报价、售后服务等承诺情况,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作为中标结果。

(八)公告与通知书 :根据评审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参与竞价的服务商对成交结果、谈判过程有质疑的,需在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处提出质疑。确认无质疑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对质疑答复结果不满,可在收到答复函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

(九)合同与发票

1、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必须与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得做实质性修改。应在成交通知书落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法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的,视为对成交结果的自动放弃。随后一年内学校不接受其参与本校采购活动。供应商由此造成学校损失的,学校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

3、发票: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受时间:2023年01月 6 日下午2:00前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 6 日下午2:00

(二)响应文件接受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景星苑二楼会议室。

六、 谈判时间、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3年01月 6 日下午2:00

(二)评审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景星苑二楼会议室;

七、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处

采购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景星苑二楼

八、 本次自行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人:曹老师 电话:025-58133216

疑问咨询现场查看:张老师 电话:18262600148

对项目需求和评审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和程序环节的询问、质疑向联系人提出。供应商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书面提出。

附件:1、《竞价文件》

2、监控系统报价清单

3、图纸(电子版在附件邀请函中)

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处

2023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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