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沙医院外科大楼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沙医院外科大楼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112-2023-00007

项目名称:阜沙医院外科大楼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66,289.7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阜沙医院外科大楼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366,289.7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阜沙医院外科大楼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66,289.7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约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之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以来任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须在表格中同时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阜沙医院外科大楼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阜沙医院外科大楼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提供含有行政审批部门专用章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8日至2023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评标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电子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2)请供应商按“远程电子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3)本项目将在智慧云平台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4)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阜沙医院

地址:中山市阜沙镇阜南大道156号

联系方式:0760-28219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5楼501室

联系方式:0760-88169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惠敏

电话:0760-88169368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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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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