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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XCT2023-009
项目名称: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综合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综合运维服务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硬件运维服务 |
1300000 |
3( 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综合运维服务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2-1 |
硬件运维服务 |
1700000 |
3( 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综合运维服务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综合运维服务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综合运维服务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招标时间前一年内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综合运维服务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招标时间前一年内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2.途径: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2月28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3.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进行报名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桥沟路55号
联系方式:15829859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联系方式:0915-322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柳艳
电话:0915-32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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