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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QH2022-FZ-055
项目名称:南丰二中智慧校园创建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59,587.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抚丰购2023F000826439
采购条目名称:南丰二中智慧校园创建项目
数量:1
单位:批
采购预算(人民币):9,659,587.00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单位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将货物按通知的数量送达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投标人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①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现场核查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供信用证明(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
*特别提醒:(1)根据以上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10.3),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扫描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审查,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或上传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需要政府采购合作融资贷款的,请在抚州市财政局官网“政府采购-政采贷专区”了解融资贷款政策,也可向南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联系电话:0794-3209990联系人:曾先生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①投标人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jxfz.gov.cn/),在首页点击“不见面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
②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③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设置为20分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④递交原件:现场递交原件环节改为将参与本项目所有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提出询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16日00:00至2023年02月23日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年03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南丰县第二中学
地址:江西省南丰县第二中学
联系方式:18079455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沁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临川区惠泉路368号
联系方式:185079475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丁
电话:18507947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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