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仑苍镇智慧停车项目招标

南安市仑苍镇智慧停车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47号体育馆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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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B【2023】34号

项目名称:南安市仑苍镇智慧停车项目

预算金额:6,124,5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24,5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南安美仑市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ZZB【2023】34号

(二)项目名称:南安市仑苍镇智慧停车项目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止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47号体育馆内)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0595-36286766,邮编362300。采购人:南安美仑市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南安市仑苍镇)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059561122。

(十一)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都将公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三)采购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滨城支行,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5050165420709869999。

合同履行期限:15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11日至2023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47号体育馆内

3.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47号体育馆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正式运营之日起第一年按实际收入的1%上缴车位管理服务费,项目正式运营之日起第二年按实际收入的2%上缴车位管理服务费,每年按照1%的比例逐年递增上缴车位管理服务费(管理费收取保底每个车位每年不得低于150元,若低于150元/年/车位,按照150元/年/车位收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安美仑市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仑苍镇

联系方式:陈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47号

联系方式:小王,0595-36286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电话:0595-3628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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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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