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岛经济区路口增设信号灯及交通监控设施工程招标

长兴岛经济区路口增设信号灯及交通监控设施工程招标信息,详情如下:

招 标 公 告


建设单位: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


工程名称:长兴岛经济区路口增设信号灯及交通监控设施工程


工程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街道


资金来源:管委会资金


合同估算额:449.15万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8月15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工程概况:(1)南山街路段安装货车禁止通行标志;(2)长兴路与滨海路路口、星岛路与西房路路口、花园路与滨海路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高清监控;(3)南山街与明珠路路口、南山街与榆山街路口安装电子警察等工程。


工程内容:安装工程及设备购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资质等级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须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无负责在建工程。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开标前能通过IC卡认证。


报名要求:投标单位须根据《关于实行投标人信息库管理的通知》办理入库后,在指定网站www.lnzb.cn网上报名。


注1.投标企业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投标。


2. 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开标前需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人民币,采用线上缴纳或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线上收款银行:大连银行;账号:810002209000231000105


招标文件费:500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自2018年5月14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止。具体时刻:每天上午8:00时-12:00,下午13:00-17:30时(公休日、节假日休息)


代理机构:辽宁千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兴军 联系电话:17074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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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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