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原天津市第九十五中学专用教学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BTZB-2023-01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 原天津市第九十五中学专用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BTZB-2023-018)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原天津市第九十五中学专用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内7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TZB-2023-018
项目名称:原天津市第九十五中学专用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5.5917万元
最高限价:325.591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25.5917 325.5917 其他信息化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货到及安装、调试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提供所投产品3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对报价给予20%的扣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大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10月至开标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7.本项目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电汇凭证等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清晰、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06日2023年04月12日 ,每天上午10: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内7号
方式:线上报名,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后,以电子版文件售出。获取方式(1)采购公告处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完整后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18302216700@163.com邮箱备注项目名称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内5号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内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
联系方式:022-87961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内7号
联系方式:18302216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30221670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及购买文件登记表.zip

天津滨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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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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