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C2023-G3-990075-ZCHR
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运行维护服务(二、三、四、五、六期)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壹拾伍万元整(¥4,15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壹拾伍万元整(¥4,150,000.00)。
采购需求:贺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运行维护服务(二、三、四、五、六期)。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10天内(最迟不超过15天)签订合同。
2.设备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项目要求交货并安装调试上线使用。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贺州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贺州市“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5月5日9时00分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5)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
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竞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可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
账号:94500901000883888802147
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和微型企业依法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小微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扣除。
5.对风险较低、规模较小的采购项目,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10.监督部门: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0774-513555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州市公安局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774-5122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策恒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270号
联系电话:15177432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1517743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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