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王府音乐厅整体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中央音乐学院王府音乐厅整体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29502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央音乐学院王府音乐厅整体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央音乐学院 投资额为 650.86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王府音乐厅
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建筑面积为2145.2平方米 ; 地下建筑规模: / ; 建筑面积: 2145.2 ㎡ ;建筑高度: 原高度 ;长度: 0 m。
招标范围: 王府音乐厅整体改造,包含但不限于结构(舞台前延、台口提高及屋顶更换)、建筑、声学、装饰(内外)、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消防、安防及自动化)更新、舞台工艺(机械、灯光、音视频)更新、建筑外夜景照明及景观绿化 ;招标内容: 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本次招标项目 :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与单位最多为3家; (2)当联合体各方均为国内注册的单位时,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时,按照资质等级低的设计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当联合体一方投标人为境外单位时,须联合国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条件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设计投标,且牵头单位为国内单位一方。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外国企业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①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②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 ③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④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⑤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如该国没有,请自行说明) ⑥参与中国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⑦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 ⑧其他有关材料。 (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授权代表,授权其代表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联系投标的有关事宜; (5)联合体协议应注明联合体各方对联合体在此次申请和未来投标、履行合同中的一切行为承担各自的和连带责任; (6)联合体协议要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对联合体所有成员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7)联合体成员在递交申请书后不得随意变更。若变更,需提前获得招标人的同意; (8)联合体协议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联合体成员除自有人员、自有资质和自有业绩各自盖公章外,其余材料均须联合体各方盖公章。 8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是否有投标补偿

是否有投标补偿: 是 ,投标补偿: 8000 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4-28 09:00:00至2023-05-04 17:00:00
获取地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zhjy.bcactc.com/zhjy/) 获取文件地址并保存获取文件地址回执。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文件售价: 400 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5-19 09:30:00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文件
递交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综合得分排名前八名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8000元,前八名未中标投标人递交所有方案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但未递交设计方案或递交的设计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不予补偿。 补偿时间和方式为发包人与中标人已正式签订合同,符合补偿的投标人已正式签署投标方案知识产权权属确认文件,且发包人在收到符合补偿的投标人的支付申请和有效发票后30日内,以电汇形式支付申请人上述补偿费 2. 投标文件的提交 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评标区。 2.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本项目要求投标投标人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需提供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注:若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满足资质要求,且提供资质扫描件,境外单位除外) (3)近六年(2017年以来)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1个。(证明材料是由投标人自己填写业绩,并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满足该项业绩要求,且提供证明材料,境外单位除外)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境外单位除外) 5.近3年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6. 本工程设计招标工作接受联合体。 7. 投标人须提供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并及时提供对所有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央音乐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联 系 人: 齐天 联 系 人: 张利强
电话: 010-66425830 电话: 1326159077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04月28日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转载请注明出处。若需了解详细的安防行业方案,或有其它建议反馈,欢迎联系我们

(0)
小安小安

相关推荐